課程名稱 |
身分法實例演習 CASE STUDY ON CIVIL CODE-FAMILY AND SUCCESSION LAW |
開課學期 |
98-1 |
授課對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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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 |
黃詩淳 |
課號 |
LAW3278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37420 |
班次 |
E1 |
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A,B(18:25~20:10) |
上課地點 |
共103 |
備註 |
總人數上限:3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81familylaw_seminar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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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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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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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由授課教師事前指定身分法實例問題,第一次上課時視選修人數多寡,分配同學報告。因此第一週缺席者將無法參與其後程序,請有意選修的同學務必出席。
授課教師事先將二週後用實例問題上傳至CEIBA系統。負責報告的同學,應整理出該實例題之解答以及相關學說、實務見解,最遲於上課24小時(即每週三18:30)前,將報告摘要之檔案上傳至CEIBA系統。其他同學應使用CEIBA系統,下載實例問題及報告同學製作的摘要後,閱讀並攜帶至教室,參與討論。授課教師原則上不擬發給實體紙本。
若報告人希冀對特定實務判決或事件進行評釋,而欲自己設定實例演習問題內容亦可。此情形請於報告的15日前將判決字號或事件概要告知授課教師,便於決定是否適合課堂討論。 |
課程目標 |
期待修課同學能將於身分法基礎課程所習得之知識,藉由實例演習之方式加以靈活運用。 |
課程要求 |
負責報告的同學請準時上傳摘要,以利其他同學下載和列印。報告者是否在時限內完成作業,以及報告的內容均為本課程評分依據。此外課堂出席率以及參與討論程度,亦為評分項目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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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7:30~19:30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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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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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出席率和討論參與度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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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課堂報告 |
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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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期末考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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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7 |
說明課程進行方式,分配同學報告週次與主題。 |
第2週 |
9/24 |
婚約【林建志】 |
第3週 |
10/01 |
結婚要件及其效力:重婚問題【林志憲】 |
第4週 |
10/08 |
夫妻日常家務代理權及家庭生活費用負擔【鍾佳儒】 |
第5週 |
10/15 |
夫妻財產制【王詠萱、郭榮彥】 |
第6週 |
10/22 |
離婚【林旻頤、蘇美玲】 |
第7週 |
10/29 |
非婚生子女之認領【石凱元、王宗偉】 |
第8週 |
11/05 |
收養【陳栢津、傅帥帥】 |
第9週 |
11/12 |
親權與監護【祝佳琴、彭咸嘉】 |
第10週 |
11/19 |
扶養【謝欣玲、鄭媖文】 |
第11週 |
11/26 |
法定繼承【張瑞蘭、楊正環】 |
第12週 |
12/03 |
電影欣賞【不能沒有你】 |
第13週 |
12/10 |
繼承人之不正行為與繼承之效力【簡如杏、周冠佑】 |
第14週 |
12/17 |
繼承回復請求權【盧治中】 |
第15週 |
12/24 |
共同繼承【謝岫芹、陳貞如】 |
第16週 |
12/31 |
遺產分割【林曉瑜、朱弘毅】 |
第17週 |
1/07 |
遺囑【蔡芳媚】
特留分【陳雅鈴】 |
第18週 |
1/14 |
期末考 |